2026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7/30 3:56:22
2026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指南 一、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至少符合1项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注册地在江苏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5.有明确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合作意向。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7.累计吸引集聚不少于2名全职博士在苏缴纳社保不少于1年。二推荐条件1.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2.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等完成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核心技术攻关并验收通过。3.近三年入选省级以上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4.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等。5.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年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且在高质量就业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二、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程序本年度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地区各部门核实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查设站的程序开展。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其中省属、中央驻苏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省人社厅其余单位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设区市人社局申报。二各设区市人社局或省直有关部门核实审核后将推荐申报材料含申报函、推荐单位《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并于9月30日前报送一式两份纸质版寄送、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邮箱至省人社厅。